网约车骗了人民,害惨了出租车团队与出租车司机们

人气:1020时间:2021-02来源:东莞的士票

  网约车骗了人民,害惨了出租车团队与出租车司机们!它叫社会不稳定。叫全国出租车闹罢工。

  

  一、什么是法,法就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。网约车,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下,在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,就提前上市从事起了经营性运输服务。用既成事实、生米煮成熟饭,来绑架管理部门批准其合法的目的。

  

  那么请问:如果,全国各行各业都学习这种模式的话,法律的威严何在?“互联网+”就可以是法外之地吗?新生事物就可以是违法的借口与挡箭牌吗?

  

  二、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确规定,开车时使用手机是违法行为。而网约车司机进行非法营运时,全部都是通过司机使用手机来实现,而且大多司机还都拥有多个软件与多部手机。都是随时随地的在准备着快人一筹的秒杀抢单行动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种严重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运营模式,为什么就没有部门制止与叫停呢?谁来保护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。

  

  三、一个所谓的新生事物,一个关系到民生和市民出行的行业,一个每天承担运载量亿次的行业。可是一个行业法规,迟迟几年都出台不了,使其始终游走在法规与约束之外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法规为什么就这么难出台?

  

  四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,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公司,长期不给消费者提供有效、合法的票据。这种行为是否涉嫌逃税漏税?是否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?

  

  五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,从事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,向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。

  

  根据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第七条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,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公司并未向其所经营地区的管理机构提出申批、登记,办理运输许可证,这种行为是否涉嫌非法营运?而且很多城市的国家执法机关也对私家车非法营运进行查处与处罚,但为什么却往往只处罚被动的弱势群体的网约车司机,却很少查处与处罚违法的始作俑者--网约车公司呢?这公平吗?

  

  六、国家执法机关对私家车非法营运,依法进行处罚。可是,网约车公司竟公然对处罚进行报销与补贴,明目张胆的对抗国家执法机关,纵容非法营运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些行为是否涉嫌妨害公务罪?

  

  七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一条,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公司靠自身雄厚的资金,用数十亿巨金,不惜血本的炸向只有130万辆车辆的出租车行业。而且还大肆赠予网约车乘客现金卷,甚至开展0元乘坐专车,是否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?

  

  八、国家、管理部门三令五申的严禁私家车接入网约车平台非法营运。可是,网约车公司却不但置若罔闻,还挑战性的高调、公开、发展私家车进入专车平台非法营运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谁给他们这种违法乱纪的胆量?他们是否涉嫌纵容、教唆犯罪?

  

  九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13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。第31条 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公开打出比出租车价格便宜的广告,是否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。

  

  十、任何一个服务行业,都会有他的标示、标志,以此区分和便于消费者识别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为什么就可以完全隐身于私家车之中,没有任何标示、标志,而不让消费者识别呢?

  

  十一、网约车购买社会车辆保险,却从事非法营运。按照相关保险条款,一但出现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是给予拒赔的。

  

  可是一些网约车司机却欺骗、隐瞒保险公司自己非法营运的事实,索取保费赔偿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种行为,是否涉嫌违法骗保?

  

  十二、一个没有任何监管、检验的软件,就可充当起运输行业的计量、计费工具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符合计量、计费的相关法规吗?

  

  十三、网约车的无序竞争、无序发展、无制约的营运,使全国出租车市场陷入秩序混乱,很多地区发生了社会不和谐事件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给社会秩序造成的众多不和谐因素,该不该追究其责任?

  

  十四、城市出租车(专车)市场是公交运力的补充,而不是市民出行的必须。出租车越方便,价格越便宜,需求量也会越大,水涨船高。

  

  那么请问:乘坐飞机、火车、公交等交通工具时,那种不需要等待?出租车打车难,到底是怎样界定难于不难?

  

  十五、一个城市的出行到底是靠公共交通出行为主,还是靠出租车(网约车)出行为主。网约车的大量补贴,甚至免费打车,使得很多绿色出行的群体,被吸引、绑架到专车之上,人为制造了网约车的虚假繁荣。

  

  那么请问:发展公共交通的理念就允许这样被网约车所颠覆吗?解决了打车难,就等于解决了出行难吗?

  

  十六,网约车的出现,使本来应该停驶的众多私家车奔波在城市大街小巷之中。

  

  一个城市几万辆专车,每天无数次的低速寻客、调头、抢单、打电话、游荡、违停,在一系列的非法营运接单中,给城市交通带来了极大的阻碍。在本已拥堵、停车难的繁华地区停车接单,使繁华地区的交通与停车更是雪上加霜。

  

  那么请问:为了一部分打车人的出行便利,就可以牺牲全体不乘打车市民的出行便利吗?

  

  十七,网约车的打车软件全国通用,使得很多偏远地区的异地车辆大量涌入城市,进行非法营运,使本来就不堪重负的城市交通更加难以支撑。

  

  那么请问:城市交通的管理,就支持、允许这些异地营运车辆吗?

  

  十八、网约车的出现,使的有些上班一族,下班也做起了兼职专车司机。不但造成疲劳驾驶,造成交通隐患,还使这些人无心本职工作。也使的本来就有工作的一族,为了挣个油钱、酒钱、菜钱,来抢完全靠车轮养家糊口一族的饭碗与生存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公平吗?

  

  十九、任何行业都得有个度,网约车肆无忌惮,毫无节制的泛滥发展。使本来无车的闲散人员也有了买车挣钱的借口;促使城市出租车空驶率大幅提高,满大街的空驶出租车。还有数以万计隐身于私家车之中的空驶专车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符合节能减排,创建低碳环保型的社会吗?

  

  二十、出租车行业,收取的是份子钱,也就是承包金。就如你租门面房需要交房租一样,是天经地义的。

  

  而专车的份子钱是每单提成,你一天就是挣十块钱,也得提走你2.50元。

  

  而且,专车公司可以不考虑车辆数量。车辆数量越多,竞争抢单越激烈,乘客打车的速度越快,乘客越高兴。所以,网约车数量只会无限度,无容量的发展,发展,再发展。

  

  那么请问:所有的出租车司机与网约车司机,能会有满意的收入、丰衣足食,衣食无忧吗?

  

  二十一、任何行业都要有盈利,无论出租车或着网约车,过度竞争,数量泛滥、失控都会造成这个行业的利润过低。

  

  那么请问:一个不挣钱的服务行业,一个从业人员天天愁眉苦脸、紧衣缩食的行业,它的服务水平能有过高?能为市民提供满意、安全的服务环境吗?

  

  二十二、高峰涨价、节日涨价、恶劣天气涨价。乘客越是急需用车时,涨价幅度就会越大。

  

  一、什么是法,法就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。网约车,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下,在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,就提前上市从事起了经营性运输服务。用既成事实、生米煮成熟饭,来绑架管理部门批准其合法的目的。

  

  那么请问:如果,全国各行各业都学习这种模式的话,法律的威严何在?“互联网+”就可以是法外之地吗?新生事物就可以是违法的借口与挡箭牌吗?

  

  二、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确规定,开车时使用手机是违法行为。而网约车司机进行非法营运时,全部都是通过司机使用手机来实现,而且大多司机还都拥有多个软件与多部手机。都是随时随地的在准备着快人一筹的秒杀抢单行动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种严重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运营模式,为什么就没有部门制止与叫停呢?谁来保护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。

  

  三、一个所谓的新生事物,一个关系到民生和市民出行的行业,一个每天承担运载量亿次的行业。可是一个行业法规,迟迟几年都出台不了,使其始终游走在法规与约束之外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法规为什么就这么难出台?

  

  四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,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公司,长期不给消费者提供有效、合法的票据。这种行为是否涉嫌逃税漏税?是否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?

  

  五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,从事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,向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。

  

  根据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第七条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,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公司并未向其所经营地区的管理机构提出申批、登记,办理运输许可证,这种行为是否涉嫌非法营运?而且很多城市的国家执法机关也对私家车非法营运进行查处与处罚,但为什么却往往只处罚被动的弱势群体的网约车司机,却很少查处与处罚违法的始作俑者--网约车公司呢?这公平吗?

  

  六、国家执法机关对私家车非法营运,依法进行处罚。可是,网约车公司竟公然对处罚进行报销与补贴,明目张胆的对抗国家执法机关,纵容非法营运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些行为是否涉嫌妨害公务罪?

  

  七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一条,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公司靠自身雄厚的资金,用数十亿巨金,不惜血本的炸向只有130万辆车辆的出租车行业。而且还大肆赠予网约车乘客现金卷,甚至开展0元乘坐专车,是否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?

  

  八、国家、管理部门三令五申的严禁私家车接入网约车平台非法营运。可是,网约车公司却不但置若罔闻,还挑战性的高调、公开、发展私家车进入专车平台非法营运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谁给他们这种违法乱纪的胆量?他们是否涉嫌纵容、教唆犯罪?

  

  九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13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。第31条 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公开打出比出租车价格便宜的广告,是否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。

  

  十、任何一个服务行业,都会有他的标示、标志,以此区分和便于消费者识别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为什么就可以完全隐身于私家车之中,没有任何标示、标志,而不让消费者识别呢?

  

  十一、网约车购买社会车辆保险,却从事非法营运。按照相关保险条款,一但出现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是给予拒赔的。

  

  可是一些网约车司机却欺骗、隐瞒保险公司自己非法营运的事实,索取保费赔偿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种行为,是否涉嫌违法骗保?

  

  十二、一个没有任何监管、检验的软件,就可充当起运输行业的计量、计费工具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符合计量、计费的相关法规吗?

  

  十三、网约车的无序竞争、无序发展、无制约的营运,使全国出租车市场陷入秩序混乱,很多地区发生了社会不和谐事件。

  

  那么请问:网约车给社会秩序造成的众多不和谐因素,该不该追究其责任?

  

  十四、城市出租车(专车)市场是公交运力的补充,而不是市民出行的必须。出租车越方便,价格越便宜,需求量也会越大,水涨船高。

  

  那么请问:乘坐飞机、火车、公交等交通工具时,那种不需要等待?出租车打车难,到底是怎样界定难于不难?

  

  十五、一个城市的出行到底是靠公共交通出行为主,还是靠出租车(网约车)出行为主。网约车的大量补贴,甚至免费打车,使得很多绿色出行的群体,被吸引、绑架到专车之上,人为制造了网约车的虚假繁荣。

  

  那么请问:发展公共交通的理念就允许这样被网约车所颠覆吗?解决了打车难,就等于解决了出行难吗?

  

  十六,网约车的出现,使本来应该停驶的众多私家车奔波在城市大街小巷之中。

  

  一个城市几万辆专车,每天无数次的低速寻客、调头、抢单、打电话、游荡、违停,在一系列的非法营运接单中,给城市交通带来了极大的阻碍。在本已拥堵、停车难的繁华地区停车接单,使繁华地区的交通与停车更是雪上加霜。

  

  那么请问:为了一部分打车人的出行便利,就可以牺牲全体不乘打车市民的出行便利吗?

  

  十七,网约车的打车软件全国通用,使得很多偏远地区的异地车辆大量涌入城市,进行非法营运,使本来就不堪重负的城市交通更加难以支撑。

  

  那么请问:城市交通的管理,就支持、允许这些异地营运车辆吗?

  

  十八、网约车的出现,使的有些上班一族,下班也做起了兼职专车司机。不但造成疲劳驾驶,造成交通隐患,还使这些人无心本职工作。也使的本来就有工作的一族,为了挣个油钱、酒钱、菜钱,来抢完全靠车轮养家糊口一族的饭碗与生存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公平吗?

  

  十九、任何行业都得有个度,网约车肆无忌惮,毫无节制的泛滥发展。使本来无车的闲散人员也有了买车挣钱的借口;促使城市出租车空驶率大幅提高,满大街的空驶出租车。还有数以万计隐身于私家车之中的空驶专车。

  

  那么请问:这符合节能减排,创建低碳环保型的社会吗?

  

  二十、出租车行业,收取的是份子钱,也就是承包金。就如你租门面房需要交房租一样,是天经地义的。

  

  而专车的份子钱是每单提成,你一天就是挣十块钱,也得提走你2.50元。

  

  而且,专车公司可以不考虑车辆数量。车辆数量越多,竞争抢单越激烈,乘客打车的速度越快,乘客越高兴。所以,网约车数量只会无限度,无容量的发展,发展,再发展。

  

  那么请问:所有的出租车司机与网约车司机,能会有满意的收入、丰衣足食,衣食无忧吗?

  

  二十一、任何行业都要有盈利,无论出租车或着网约车,过度竞争,数量泛滥、失控都会造成这个行业的利润过低。

  

  那么请问:一个不挣钱的服务行业,一个从业人员天天愁眉苦脸、紧衣缩食的行业,它的服务水平能有过高?能为市民提供满意、安全的服务环境吗?

  

  二十二、高峰涨价、节日涨价、恶劣天气涨价。乘客越是急需用车时,涨价幅度就会越大。